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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院优秀校友典型事迹的通知
时间:2024-04-18 10:47:32   作者:曹静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



  校友是学院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也是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最好证明。为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校友风采、彰显办学成就、丰富校园文化,激励更多学子奋发进取、砥砺前行,学院从即日起面向全院征集优秀校友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院历届毕业生


  二、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8日——6月15日


  三、优秀校友标准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业绩显著,社会贡献突出,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或作出突出贡献者;

  2.获得自治区、市(地)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奖励者;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重大科研、技术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4.曾被自治区、市(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做过专题介绍报道者;

  5.自主创业取得杰出成就者;

  6.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者;

  7.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工作者、能工巧匠;

  8.在校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9.为学院的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捐赠捐助及招生就业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过服务、帮助的历届毕业生;

  10.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四、征集内容

  1.事迹材料:优秀校友典型事迹可采用第三人称和人物通讯的写法,事迹要典型、详实,语言要精练,涉及到的数字要准确,如: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字数不超过800字。

  2.照片资料:电子版人物照片2-3张(标准照、工作照、生活照均可)。

  3.相关荣誉佐证材料(扫描件即可)。

  以上资料发至邮箱:472254701@QQ.com


  五、活动形式

  1.在学院官网开设优秀校友风采展示专栏;

  2.建立优秀校友档案;

  3.为学生做专题报告或座谈分享会。


  六、相关要求

  1.各分院认真组织,收集并审核优秀校友资料,择优报党委宣传部;

  2.学院对校友所提交的材料有宣传报道权,材料需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


  (联系人:凯米丽·库麦克    联系电话:3392074)




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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