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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11-27 13:16: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院务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照该指南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可登录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网址http://www.xjjtedu.com/)查阅。

(二)公开形式

学院分别通过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信息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形成后,学院将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以及学院规范性文件对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学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需填写《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索取,也可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申请个人应向学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与工作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此证明身份的真实性(证件可为复印件或扫描电子文档)。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一)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米东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二楼

电话:0991-3392666

传真:0991-6861430

邮编:831401

E-mailxjjzyxxgk666@163.com

(二) 提出申请

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信息,请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有明确的公开申请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信息的载体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三)申请途径

学院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并提交《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电子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妥后将其发送至xjjzyxxgk666@163.com收到自动回复,说明申请递交成功。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院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相应注明院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受理部门,当场提出申请,填写《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信息。

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后,应自院务公开办公室收到其申请之日起30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当场确认所提交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获取与自身特殊需要相关的学校信息的法人、其他组织,还应当提供相应有效的机构、组织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学校有权将相关证明复印留存。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可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四)申请处理

学院收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院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区分处理,部分公开;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五)处理时限

学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书面申请学院提供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信息,收取依申请提供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和邮寄费。

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

联系电话:0991-3392091

邮政编码:831401

电子邮箱地址:xjjtxx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