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院工办[2007]02号
关于印发《关于上报自治区民族团结
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今年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了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并为自治区今年4—6月开展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提供依据,现印发新宣发电[2007]23号《关于上报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请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本部门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材料于2007年3月28日前报送至学院工会离退办。
今年附件:《关于上报自治区民族团结月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工会离退办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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