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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院工〔2007〕02号

关于调整学院部分教学系部工会的通知

院属有关部门∶

院属为使教学系部机构调整后正常开展工会工作,学院工会委员会于2007年3月16日召开会议,就如何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专题讨论,经研究并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决定在调整后教学系部党支部的基础上组建系部工会。系部工会组建后暂不举行委员会成员选举,由系部支部和学院工会协商指定工会工作临时负责人,待时机成熟时再举行系部工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院属一.在系部党支部所辖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组建以下工会组织:

院属道路桥梁系工会

院属公路工程管理系工会

院属汽车系工会

院属机电系工会

院属运输经济系工会

院属电子信息系工会

院属原道桥系工会、汽车系工会、管理与信息系工会撤销。

院属二.工作要求

院属新组建的系部工会要在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所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开展工作。

院属工会临时负责人人选条件应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持原则、能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院属工会临时负责人的产生。由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工会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临时负责人人选,推荐至学院工会。学院工会审查同意后,正式确定系部工会临时负责人。

院属请以上系部党支部于3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学院工会委员会。

院属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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