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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院工〔2007〕01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厅《转发中央文明办等十部门关于深入宣传和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院属各基层工会:

院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将自治区交通厅《转发中央文明办等十部门关于深入宣传和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通知》(新交办〔2007〕3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学习和实施,教育和引导全院教职工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公共秩序,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

 

二〇〇七年三月九日

院属附件:《转发中央文明办等十部门关于深入宣传和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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