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院工〔2007〕05号
关于学院教职工二〇〇七年度疆内健康疗养
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基层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假期生活,学院工会拟于暑假期间组织教职员工进行疆内健康疗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基层工会在选派健康疗养人员时,要根据新交校〔2004〕52号文件《教职工健康疗养暂行办法》,按照“三倾斜”(即:向基层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向在职老职工倾斜)和“四优先”(即:先进模范人物优先,教学生产骨干优先,一线教职工优先,老职工优先)相结合的办法选派。
二. 各基层工会疗养人员名额分配
经研究,学院拟组织在职职工80人参加疆内疗养。各基层工会按照会员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分配人数 |
1 |
机关工会 |
5 |
2 |
教务工会 |
8 |
3 |
道桥系工会 |
6 |
4 |
公路工程管理系工会 |
5 |
5 |
汽车系工会 |
4 |
6 |
机电系工会 |
5 |
7 |
运输经济系工会 |
3 |
8 |
信息系工会 |
4 |
9 |
基础部工会 |
11 |
10 |
学保工会 |
3 |
11 |
后勤工会 |
13 |
12 |
培训工会 |
11 |
13 |
科服中心工会 |
2 |
合 计 |
80 |
三. 疗养时间及路线
疗养时间拟安排在学院暑假期间,拟定线路为那拉提草原、巴音布鲁克草原、唐布拉草原、伊宁市,行程四天,具体时间和路线经学院确定后公示。
四. 其他说明
1.此次活动费用由本人承担330元。
2.各基层工会务必于2006年7月4日前选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学院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3.如有在职教职工家属子女参加旅游,可与学院工会办公室联系,并按学院和旅游公司的约定,将旅游费用自行交旅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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