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主管理 离退休管理 会员风采 维权与保障 法律咨询 文件下载


民主管理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意见 --------------

为了更好地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群众参与、支持学院各项改革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学院教代会制度,加强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贡献力量,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党组转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委、科委、教育工会下发的《关于推进我区教育和科研系统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现提出我院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学院实施校务公开,必须坚持党的

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学院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2、坚持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的原则:在学院内

部,凡需教职工依法参与并讨论、审议、通过、决定以及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的事项,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公开,以保证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凡是院务公开的内容都要以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保证校务公开的合法性。科技秘密、国家明令规定的保密事项和内容不得公开。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客观、完整、

真实、准确。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1、学院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

2、学院主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3、学院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情况;

4、学院工作人员职称评定、教职工聘任;

5、学院住房分配、教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情况;

6、学院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

7、学院工程项目招标和承包方案;

8、学院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方案;

9、学院接待费、招待费开支情况;

10、学院领导干部经济收入、廉洁自律情况;

11、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任免情况;

12、学院教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方案;

13、学院学生各项收费标准及费用使用情况;

14、教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学院要通过坚持教代会制度来推行院务公开,要把能否落

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作为衡量校务公开的一个重要标准。在实施院务公开的过程中,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项目和内容,都应在学院每年一次教代会上进行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及时向全院公开有关事项的审议结果。

2、教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教代会联席会议来完成有关事项

的审议,并报下次教代会予以确认,同时也要及时公开审议结果。

3、对上属院务公开的内容由学院院务公开办公室在校园内的

公共场所设置的“校务公开栏”定期向全院师生公布。也可通过校园网、院刊、各种会议公布应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必要时,可将部分内容通过社会新闻媒体予以公开。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实施院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加强组

织领导,学院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

1、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校长任副

组长,其他校领导和有关科室、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工会,其

主要职责是:

(1)、根据院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好

有关科室准备公开的书面材料和数据等事宜,汇总整理后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2)、负责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总结工作。

(3)、抓好典型,检查工作,研究院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

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4)及时办好院务公开结果的信息发布工作。

3、学院院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由学院纪检委书记任组长,学

院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学院纪检委员和院工会委员为小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每年定期组织一次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的活动。

五、院务公开的程序

1、教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

(1)提出公开意向:学院有关科室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普

遍关注的有关学院改革、发展、党风廉正等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后,按工作范围和职能业务的不同,向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院务公开书面报告;学院教职工也可直接向学院院务公开办公室提交有关学院内部管理、改革、党风廉正等方面的院务公开书面意见和建议。

(2)确定公开内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整理汇总有关报

告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公开的事项和内容。

(3)会前预审:教代会筹备组根据已确定的公开事项,

将公开的材料可在教代会预备会议时发给教代会代表预审。

(4)实施公开:教代会代表大会确定的事项经全体代表表决

通过后,可由院务公开办公室发布公开。

2、教代会闭会期间

(1)提出公开建议:学院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根据大

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向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建议报告。

(2)确定公开事项: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

专门工作小组的建议报告召开全体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公开的具体事项,并明确承办部门。

(3)整理公开内容:由学院承办部门责成有关人员限期

整理公开的内容,并将整理好的书面材料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4)实施公开:由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

审核后的公开资料发布公开。

六、院务公开的监督

1、学院院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负责组织教职工对学院院务公

开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写出测评报告,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2、院纪检委有权对下列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按规定程序给

予责任追究:

(1)不愿公开的,并以种种借口阻碍校务公开工作的;

(2)搞假公开的,即利用职权编造虚假数据,愚弄职工

或敷衍上级应付差事的;

(3)搞模糊公开的,即做表面文章、避实就虚、避重就

轻的。

3、由学院纪检部门针对教职工反映的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问

题,会同院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有关成员负责调查核实,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性,并决定追究的处理意见,交由纪检部门具体执行。处理结果由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公布。

七、本实施意见也实用于学院院办企业和其他三产部门。

八、本实施意见从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