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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编外教师的公告
时间:2021-04-02 16:00:09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组织人事处 点击: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教育部备案的大专层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运输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和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主动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突出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围绕综合交通发展设有道路桥梁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七个二级学院。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37个高职专业。

 

多年来,学院以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 笃行”的校训,培养政治上可靠,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20个教师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书。

(七)应聘者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八)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含学位)。特殊高技能人才(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学历放宽至本科学历(含学位)。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录程序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事业编制人员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10:00-2021年4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照片处需附本人近期免冠照。

(2)二代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

(4)母语非国语者,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特殊高技能人才(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提供企业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相应等级资格证书。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上述1-6项材料(报考岗位无相应要求项,无需提供)均需原件扫描清晰、正立,按顺序排列,并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251845694@QQ.com。咨询电话:0991-3392333。

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其它条件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附件2、附件3。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未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面试结束后,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学院公开招聘小组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院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学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学院官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

按照《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免费提供住宿,可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及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七、其它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招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报名联系电话:0991-3392333、13289053343(张老师)、13579841139(刘老师)

 

附件:

1、           附件1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            附件2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

4、            附件3 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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